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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利用民间“会”, “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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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13:2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非法集资套路深,防范利用民间“会”, “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明光百姓网] 6月16日

今年6月是第8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那么,非法集资的套路有哪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起去看看什么是非法集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以项目投资、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各种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四个典型特征:

01 非法性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部门的批准,有审批权限部门超越权限的批准,都是非法的。
02 承诺回报
投资有风险,投资收益都是预期的不确定的,而非法集资为了吸引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投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03 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04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属违法行为,参与者不仅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而且还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非法集资的十种常见表现形式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商家联盟、“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三招识别非法集资
                                                                          第一招   看投资回报
投资有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预期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固定回报、无风险投资”就是最大的风险。
第二招   看金融业务资质

通过政府网站查询或向属地金融监管局咨询相关企业是否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无资质就是非法,就是大风险。

                                                                           第三招   看网络舆情
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是否有非法集资舆情及违法犯罪记录。

特别提醒 “亲朋推介、熟人介绍”是非法集资最新宣传手段。审慎对待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投资推介、甚至反复劝说!
                                                                           “五不”防范非法集资

1.高息“诱饵”不动心

2.老板“实力”不崇拜

3.“官方”背景不迷信

4.“合法”吸储不大意

5.熟人“热心”不轻信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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