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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胜利
明清易代之际,面对社会的陵谷迁变,那些曾是明朝臣子的士大夫,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新的社会角色选择。从大的方面讲,他们要在生与死之间表明立场,不少人看到故国沦亡,家园罹难,国恨家仇,使他们举起“复明”的旗帜,奋起反抗,乃至为国捐躯,如陈子龙、黄道周、瞿式耜等,都牺牲在抗清战场,做了千秋雄鬼。也有的人吟咏着“惭无半策匡时艰,唯有微躯报主恩”、“洵知世事难争讨,愿判忠肝万古留”的绝命诗句,自尽而亡。他们都以“死”表达了对大明王朝的耿耿忠心。
更多的人则选择的是生。在清廷成为中原实际统治者的现实情况下,由明入清的人无论是否愿意,都在客观上沦为清朝的统治对象了。然而他们的政治立场并不一致,有的人甘为顺民,出仕新朝,做了所谓“贰臣”;有的人则坚守气节,不仕新朝,以“遗民”自居。这就是当时士人所谓“出”与“处”的不同。
清初遗民之多,堪比元初,这是因为清与元都是以异族入主中原,长期接受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之传统文化教育的士人,华夷之辨的观念根深蒂固,有一种天然的抗拒外族入侵的民族意识。同时宋明理学的兴盛,也造就了士人的忠君思想。而明崇祯帝的自缢“殉国”和清初实行的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使由明入清的士人忠君思想和民族意识更为强烈,因此,明遗民也就格外的多。
清初明遗民高蹈不仕,有许多避世之道。有的隐身山林,如王夫之隐姓埋名,“窜身瑶岗,声影不出山林”,直至身死。有的闭门独处,如徐枋栖身乡间,“前二十年不入城市,后二十年不出户庭”。有的祝发为僧,屈大君有诗云:“今日东林社,遗民半入禅。”还有的人佯狂作痴,使酒骂座,如归庄抗清失败后归乡,佯狂终身;屈大君“使酒谩骂,若不可一世”。
明遗民无论采取何种立身行世之道,无非都是要坚守气节。为此,他们绞尽脑汁,不惜一切代价。吕留良自谓平生最畏惧贵人、名士和僧人,但为了躲避清庭的征召,却毅然削发为僧,称自己是僧乎不僧、俗乎不俗之人。阎尔梅说那些佯狂骂座之人,“海内误传能骂座,听来原是哭思陵”。正道出遗民即要全躯自保、又要坚守气节而迫不得已才采取迥异于一般士人的行世之道的苦衷。
明遗民隐居不仕绝非不关心政治,他们吟诗作赋、研经著史,以各种形式抒发政治情怀,寄托政治理想。顾炎武著《日知录》“意在拨乱涤污,法古用夏,启多闻于后学,待一治于后王”[1](《亭林文集》卷六《与杨雪臣》),代表了当时许多遗民学者的治学目的。他们积极从事经世致用之学,其中,研治明史是主要内容之一。明遗民的明史研究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私撰明史,一是襄助官修明史。
二
明遗民私修明史著作的体裁丰富,体例多样,如谈迁的《国榷》、彭孙贻的《平寇志》、李清的《南渡录》等为编年体,查继佐的《罪惟录》、王夫之的《永历实录》、李世熊的《狗马史记》等为纪传体,叶轸的《明纪遗编》、邹漪的《明季遗闻》、邵念鲁的《东南纪事》和《西南纪事》等为纪事本末体,卢宜的《续表忠记》和《二续表忠记》等为传记体,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为学案体,李清的《三垣笔记》、费密的《荒书》等为笔记杂录体。除了这些专书之外,明遗民还以撰写明代人物的神道碑、墓志铭、小传、行状,为有关明史著作写序作跋,以及作咏史诗等形式,记载和评论明史。在不少政论性著作中,如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唐甄的《潜书》中,也不乏探讨明史的篇章。
明遗民的明史研究最为明显的特征是重视明季史。清初的著名遗民学者,几乎都有明季史著作,顾炎武有《圣安本纪》、《熹庙凉荫记》,黄宗羲有《行朝录》,王夫之有《永历实录》,孙奇逢有《甲申大难录》。翻开谢国桢先生的《增订晚明史籍考》,皇皇巨制达二十卷,其中清初产生的明季史著作,绝大多数出自遗民之手。这是因为他们不仅要通过撰写明史,寄托故国情感;更重要的是,作为遗民他们耳闻目睹了国亡君死、异族入侵,亲身经历了剃发、易服、圈地等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创巨痛深,激发了他们强烈的民族意识,更激发了强烈的历史反思精神,他们要究明昔日庞大的明帝国何以被农民起义所推翻,要探讨清何以兴、明何以亡,这促使他们关注明万历以后的衰亡过程及其原因。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明遗民的明史研究成就不在历史编纂学上、也不在治史方法上,而是在历史评论上,更具体地说,是在对明亡问题的探讨上。他们的评论主要围绕下列几个问题展开。
1、关于崇祯帝与明亡的关系。
崇祯帝在农民军兵临城下,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自缢于煤山,并在其龙袍上书有:“皆诸臣误我”等语。据此,一些遗民史家大肆渲染,称:“烈皇之英明勤敏,自当中兴,而卒致沦亡者,以辅佐非人也。”[2](《幸存录 门户杂志》)又称:“从来死国之烈未有过于烈皇,亡国之痛未有痛于烈皇也。”[3](《居业堂集》卷十八《先府君行实》)这种论调,讳言君之过,一味强调“有君无臣”,为崇祯帝推卸亡国之责,反映了一部分遗民的封建愚忠观念。
更多的遗民史家,在称颂崇祯帝“亡国之正,千古一人”的同时,也客观地指出其在治国方略上的种种失误。如张岱指出:崇祯帝“焦于求治,刻于理财,渴于用人,骤于行法,以致十七年之天下三翻四覆,昔改朝更”[4](《石匮书后集》卷一)。沧江漫叟《东江遗事序》也指出:“读史者谓明之亡也,有君无臣,以思陵非亡国之君也。然其所以亡有三道焉:急于求治,率于用人,闇于度事。”唐甄、谈迁等还具体分析了崇祯帝在用人问题上的缺失:面对文武群臣,无“择人之明”,以致使贤奸并进,甚至乱臣当权;即或使用了几位贤才良将,却又好疑多猜,使之难以施展才能。这些分析说明崇祯帝在明亡问题上难辞其咎。
更有秉持批判精神的遗民,如戴笠就毫不留情地论列崇祯帝的亡国之责,如“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恶直,好小人而疑君子,速效而无远计,好自大而耻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等等。
这些评价出自对明朝怀有深厚感情的遗民之口,体现了他们“不虚美,不掩恶”的直笔精神。
2、关于明季大臣的亡国之责。
遗民对于明季大臣多持尖锐批评态度,认为文臣贪武臣骄是明亡的重要原因。其论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学无术,无济世之才。唐甄指出,明季大臣“无定乱之才,无致治之学”,以致奏疏建言,如蝉鸣般夸夸其谈,“言虽忠直,实蜩螗沸羹也”[5](《潜书 格君》)。戴笠指出,明臣的亡国之责就在于“善因循而不善改辙,善大言虚气而不善小心实事”。[6](《怀陵流寇始终录 自序》)
第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潘耒说:“明之末造,政以贿成,亲民之官,莫肯留心抚守,但知剥下媚上以取升迁,民不胜诛求,则群起而为贼,贼日多而民日少,以有驱之者也。”而由于大吏玩愒,人不知兵,以致面对农民起义,初而“蔑视为不足平”,继而了无长策,“争言招抚”[7](《遂初堂集》卷六《寇事编年序》)。所以他把“守令贪残”、“大吏玩愒”列为明亡的重要原因。
第三,朋党相争,排斥异己。王世德指出,明季大臣“惟知营私相倾轧,致疆场日蹙,中原盗贼蜂起,环顾中外,一无足恃。……虽有一二可用之才,而门户牢不可破,如其党即力护持之,误国殃民皆不问;非其党,纵其才有可用,必多方陷之,置之死,而安危所不恤”。[3](《居业堂集》卷十八《先府君行实》)对于党争之害,遗民深恶痛绝,所以不仅严厉谴责阉党,对东林党也痛加挞伐。有人称张岱《石匮书》“此书虽确,恨不拥戴东林”,张岱解释说:“夫东林自顾泾阳(宪成)讲学以来,以此名目祸我国家者八九十年,……朋党之祸与国家相始终。盖东林首事者实多君子,窜入者不无小人,拥戴者皆为小人”[8](《嫏孉文集》卷三《与李砚翁》)故无拥戴可言。
上述分析抓住了当时腐败政治的主要问题,是切中肯系的。
3、对于明亡原因的深层反思
明遗民对于明季君臣亡国之责的探讨,实际就是在探讨明亡的原因,但是仅仅将目光集中在一位君主或者几位大臣身上还很难说是深刻的反思。事实上遗民的认识水平也不止于此,他们从更广阔的背景上进行综合考察。如戴笠作《怀陵流寇始终录》,从建都失策、朋党角立、科举失人、将不知兵、军饷扰民、大吏贪残、任将非人、君王敛财、塞言者之口以及对农民军剿抚失策等多方面,展现了明季大厦之将倾、病入膏肓而无可救药的一幅百弊丛生的景象。特别是书前《自序》以洋洋五千余言,分析明亡原因,举凡崇祯帝的失德、内外大臣的庸奸、政策的失误等论列达四十八项,最后指出:“国之致亡,祖宗功德、天时人事皆有之。”这样的分析,与那种恨“流寇”者即曰“流寇亡国”,憎宦官者既称“阉竖亡国”的作法相比,要全面、客观得多。
遗民对明亡原因的深层反思还表现在注意到制度方面的问题。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对明朝的官制、兵制、赋税制、科举制等认真剖析,指出其对明朝覆亡的影响。如,《置相篇》认为,历朝“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而明朝“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意并传子之意而失者呼”?黄氏认为明代废除宰相制,失去了对君主的监督限制机制。他还指出,取代宰相制的内阁办事制度,使大学士“事位即轻”,宦官乘机代行了许多原属宰相的权力,指出“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宰相之过也”。这揭示了明代宦官擅权的原因乃在皇权的强化。在《兵制篇》探讨了从卫所制到招募制再到大将屯兵制的变化。指出卫所制度使“官军三百十三万八千三百皆仰食于民”,百姓不堪其重负;招募制度则使士兵素质地低下,削弱军队的战斗力,“得兵十万,而不当三万之选”;大将屯兵又造成将帅拥兵自重。这些弊端使军队在面临外侵内乱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黄氏说:“有明之所以亡,其不在斯三者呼?”在《田制篇》指出明末赋税不断增加,特别是崇祯时期将新饷、练饷并入两税,农民不堪重压以致铤而走险,黄氏强调“岂知其所以亡天下者之在斯乎”!这揭示了导致明末农民起义乃至明王朝被推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取士篇》指出,明代取士只有科举一途,其弊端在于“严于取,则豪杰之士老死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致使“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此论从用人制度上说明了明季大臣为什么多庸劣之人。黄宗羲的这些分析都不仅指出现象,而且追根寻源,深入探究产生弊端的原因和背景,确是一种深层反思。
三
遗民对于清朝的官修明史,有一个从漠然视之到积极襄助的过程。
清廷于入关第二年(顺治二年,1645)即宣布撰修《明史》。中国素有为前朝修史的传统,诏修前朝史,即意味着宣布前朝已运祚倾移,天命告终,同时也就体现了本朝大命攸归的正统地位。清朝在资料和人员都未作好准备的情况下如此仓促兴事,无非也是出于政治上的策略。而此时社会正处于动荡之中,多数士人对清朝尚无认同意识,他们对光复故国尚抱着莫大的期望,有的人还在躬身戎武,从事反清斗争。因此,他们对于这时的官修《明史》活动既存戒心又无兴趣。
康熙十八年(1683)清廷大举诏征博学鸿儒,要求各地官员和朝中大臣荐举“学行兼优,文词卓绝之人”,对遗民极尽拉拢、利诱之能事。面临新的形势,遗民的思想和立场也在发生着变化,遗民队伍渐行分化:一部分遗民应征博学鸿儒,出仕清廷,改变了自己的身份。另一部分遗民则坚拒出仕,想尽各种办法,躲避征召。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与官修《明史》发生了联系,前者如潘耒、汪琬、朱彝尊等因应召入仕,清廷将所征博学鸿儒悉数充明史馆,所以都成了《明史》撰修官;后者如黄宗羲、顾炎武、梅文鼎、万斯同、刘献廷、王源等仍保持遗民身份的人则以不同的形式参与了《明史》撰修。
遗民对官修《明史》从漠然视之,到积极合作,是由他们既坚持民族思想,又承认清为天下之主的既成事实,这一特殊的政治态度决定的。一方面,当时社会局势已基本稳定,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残明势力的绝响,清朝对中国的统治已成客观现实,作为长期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士人,在淑世济民的抱负和关心“天下生民之休戚”的责任感驱使下,回到社会现实中来,回到政治舞台中来,已为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民族思想仍在不同范围内以各种方式影响着士人,眷怀故国,高蹈不仕,被看作坚守民族气节和忠义伦理的高尚行为。这两方面构成了遗民的特有心态:既不能远离社会现实,又不能与清廷合作得太直接、太露骨。参修《明史》正符合这种心态,因为参修《明史》虽然是一种与当局的合作,但它还有另一层意义,即为保存故国之史尽力。如不食清朝俸禄的万斯同,在史馆总裁的官邸襄助《明史》撰修二十余年,自称就是要“以任故国之史报故国”。他说:“吾所以辞史局而就馆总裁者,惟恐众人分割操裂,使一代治乱贤奸之迹,暗寐而不明耳!”[9](《潜研堂集》卷三十八《万斯同传》)出于同样心态,黄宗羲虽拒绝清廷的征聘却积极为使馆提供史料和审定史稿;顾炎武向其外甥史馆总裁徐元文提出修史的有关建议,却又表明“此虽万世公论,却是家庭私语”[1](《亭林文集》卷三《与公肃甥书》)。其实他们把成就故国之史的希望寄托于清朝,这已表明承认了清朝的统治地位。当然,他们始终没有与清朝正面合作,也确实是保持了名节,是当之无愧的遗民。
遗民对清代官修《明史》的襄助,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其一,受聘与修。最具代表性的是万斯同,他曾被征博学鸿儒,“力辞得免”[10](《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八《万贞文先生传》),后于康熙十八年底受聘于《明史》总裁徐元文,“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11](《清史列传》卷六十八《万斯大》附万斯同传);诸纂修官所交史稿,皆由其复审。徐元文罢职后,继任者张玉书、陈廷敬、王鸿绪,皆礼聘其客居官邸,继续刊修史稿达二十余年,直至康熙四十一年死于职中。因此,有人称其“隐然操总裁之柄”是明史的实际主编。清人杨椿曾说:“明史成于国初遗老之手,而万季野功尤多”[12](《古微堂外集》卷四《书明史稿一》)。此外还有如刘献廷为万斯同所转引参史事,王源为徐元文延至其家修《明史兵志》等,也是遗民直接参修《明史》的事例。
其二,提供史料。史馆开局后,清廷立即采取措施广泛征集史料,各纂修官也积极向民间搜集史料,毛奇龄曾向明史专家张岱征集藏书[8](卷六后附《寄张岱乞藏史书》),叶方霭在聘请黄宗羲入馆修史被拒后,又请朝廷派人专程到黄家誊抄其所著明史著作。遗民对史馆的工作也积极配合,万斯同赴史馆时,黄宗羲让他带去了其父黄尊素所著《大事记》、《时略》和他自己写的《续时略》等。王世懋的《崇祯遗录》、黄虞卿的《千顷堂书目》、费密的《荒书》等都是这时被征入史馆的遗民明史著作。这些史料在《明史》修撰中起了很大作用,《明史》的一些篇章就是以它们为蓝本的,如《地理志》多取材于黄宗羲的《今水经》,《食货志》滥觞于王原的《明食货志》,《艺文志》则是对《千顷堂书目》的剪裁增删。
其三,提出建议。史称:黄宗羲“虽不赴征书,而史局大案必咨于公”[13](《鲒埼亭集》卷十三《梨洲先生神道碑》)。顾炎武也常被“史局咨之”[14](《顾亭林先生年谱》)。他们与史馆人员往复书札,讨论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主张。如黄宗羲有《移史馆不宜立理学传书》,认为道学无以为名,《宋史》立道学传乃元儒之陋,《明史》不宜立理学传。他的主张受到史馆的重视,当时,总裁徐元文倡立理学传,史官朱彝尊等表示反对,汤斌出示了黄氏的信,史馆“遂去之”[13](《鲒埼亭集》卷十三《梨洲先生神道碑》)。此外,“本纪则削去诚意伯撤座之说,以太祖实奉韩氏者也”;“党祸则谓郑鄤杖母之非真,寇祸则谓洪承畴杀贼之多诞”等,史局皆依黄说[13](《鲒埼亭集》卷十三《梨洲先生神道碑》)。顾炎武向徐元文建议:“此番纂述,止可以邸报为本,粗具草稿,以待后人,如刘呴之《旧唐书》可也。”[1](《亭林文集》卷三《与公肃生书》)在与史官潘耒的信中,顾炎武也重复了这个主张[1](卷三《与次耕书》),他的建议也被史馆采纳了,据朱彝尊说,徐元文主持编《崇祯朝长编》,即“止据十七年邸报,缀其日月”[15](《曝书亭集》卷三十二《史馆上总裁第六书》)。
其四,审核史稿。康熙十八年以后,史馆借助遗民之力审核史稿甚多,除万斯同长期从事此工作外,许多志稿还请在某一方面有精深造诣的遗民学者把关。如“天文志为吴志伊所修,徐敬可、刘继庄各有增定”[16](《雪桥诗话续集》卷二);吕留良也曾受托审定天文志,择出难解者八十二纸[17](《明史例案》卷八,吕留良《答谷宗师论历志书》)。黄宗羲审定吴任臣等所撰历志后,梅文鼎又以自己所撰《历草通轨》补订黄稿,摘出舛误五十余处[18](《明史历志拟稿提要》)。
以上四项,足见遗民对《明史》的贡献和影响之大。遗民史家大都具有广博的学识和精深的专业素养,顾炎武、黄宗羲等都具有丰富的明史著述,因此才能在史局问难时,答疑解惑,纠谬补正。万斯同更是公认的明史专家,他“于明十三朝实录几能成诵,其外,邸报、野史、家乘无不遍览熟悉,随举一人一事问之,即详述其曲折始终,听者若悬河之泻”。其助手与其审定史稿时,凡有史事未明出处者,向其质问,他讯即以纸条作答:“在某书某卷某叶”,助手“检书查阅”总是“不爽辎铢”[19](《学箕初稿》卷二,《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可见其于明史之熟悉程度。此外如审定历志的梅文鼎是当时著名的历算学专家。这些人的专业知识,无疑会对《明史》的质量起到把关作用,可以说《明史》至今被认为是比较可信的著作,与这些专家当时的努力分不开。
明遗民在朝代更替、社会动荡之际,秉承传统文化的精神,既保持气节,不仕异代,又不胶执、颓废,他们把经世致用的思想落实在研治明史上,于文化有所贡献、于社会有所贡献,这是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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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魏源.《古微堂外集》[M].道光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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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梅文鼎.《勿庵历算书目·历志赘言提要》[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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