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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夏玉润教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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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1:2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录明史专家夏玉润教授文章

     李贞与佛女的婚配

在《族谱》等史料中,李贞父亲的事迹很简单,只知道他叫李七三,后取名李富,娶妻陈氏,居泗州盱眙县明光集,“世有令德,笃行为善,务耕读,性孝友,公直无偏,乡里敬服,有不平事,成为主决”。在家乡是一位颇有财势的人物。联想到李贞的祖父娶有“蔡、胡”两房夫人,可见李氏应是殷实之家。李贞母亲陈氏,治家严谨,生五子,李贞为长子。
关于李贞的籍贯,一般均持“盯眙说”。其中以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中所说“世居泗州之盱眙”为权威之说。此外,尚有“临淮说”、“定远说”、“五河说”等。以“临淮说”为倒,据《大明一统志》卷七“风阳府”载:“李贞,临淮人。 ”《大叫一统志》所载的“临淮说”,并非空穴来风,因为《明太祖实录》中便有“(李)贞,世居泗州盱眙,后徙临淮之东乡”(卷一二0)之说。甚至在吏部的档案里,把他的儿子李文忠都说成是“临淮县人”(明吏部清吏司编:《明功臣袭封底簿·曹国公今为临淮侯》:“李文忠,原籍直隶风阳府临淮县人。”)。何乔远《名山藏·勋封记》亦云李文忠是“临淮人”。
其实,“临淮说”的背后,包涵了一段李贞与朱元璋两家之间的姻缘关系。
有关朱、李两家的姻缘,首先从朱元璋的二姐、李贞的夫人谈起,《族谱·历代合葬茔次》有载:
(李贞的夫人)元配也,讳佛女,行二,生于濠粱。太祖高皇帝(朱元璋)姊,生年失纪,薨于元壬辰年,时年三十有六。子二,长失纪,次讳文忠,封岐阳武靖王。
从上文记载,可知如下信息:朱元璋二姐的乳名叫“佛女”,在姊妹中排行第二,36岁去世。关于她的卒年,有三种说法:
一是“壬辰年”(1352年)。《族谱》两次记载佛女薨于元壬辰年。其中《族谱·二世祖岐阳武靖王》说“壬辰,公主薨,王(李文忠)年甫十一”。李文忠生于1339年,他“年甫十一”时,应加上l1虚岁,当为l349年。故“壬辰年”之说有误。
二是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谓“岁癸巳(1353年),先妣去世”。按照道理说,儿子在碑文中记述母亲的年龄,应该是最准确的。但另据李文忠自撰《感怀》诗云“十一亡所恃,哀泪垂荒丘”(收于《族谱》下卷),则其母应为l349年去世。同为李文忠所述,却相差4年之久。因此亦不可信。
三是董伦奉敕撰写《曹国李公歧阳武靖王神道碑铭》,则谓“王十有二岁而公主薨”,据此,李文忠母亲应于I350年去世。另据张绅《岐阳王家庙碑》载:“公主……前陇西二十八年薨。”李贞于1378年去世,以此推算,亦为1350年。上述两文,写于李文忠刚刚去世之际。前者“奉敕”而撰,后者为李文忠的长子“王子羽林左卫指挥佥事(李)景隆与其客白范,叙王世德,嘱绅为文” 其真实性亦有权威性。因此,在以后的《明太祖实录》及明清文献关于李文忠的传记中,均以《曹国李公歧阳武靖王神道碑铭》为准,持“王十有二岁而公主薨”之说。
既然佛女于l350年36岁甍,可得出她生卒年应为l3l5~ l350年。
我们再回到上文中“佛女,行二,生于濠梁”之句。这就是说,朱元璋父母最迟在l3l5年就来到了“濠梁”,在这里生下了“佛女”。
关于李贞与佛女于何年结婚,不见文献记载。但可依据如下两条史料做一推算:
史料一:《族谱·始祖驸马都尉陇西恭献王》云:“元庚午(1330年),六二公(应为七三公)卒,奉母陈氏,迁于凤阳临淮之东乡,以避乱。”
史料二:据李贞20世孙李大赉《明光岐阳李氏家族的源流与现状》一文载:“(李贞)娶亲时已年逾三十……不久,举家迁往燃灯集金桥坎,佛女即从这儿出嫁给李贞。”(收于许永宁主编:《明光出了个朱元璋》)
据考证,“凤阳临淮之东乡”与“燃灯集金桥坎”是同一地方,即今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金桥村。元庚午(1330年),李贞父亲去世时,他与母亲兄弟举家迁至“燃灯集金桥坎”,与朱元璋一家同居于此。
因此,第一条史料中的“元庚午……迁于凤阳临淮之东乡”与第二条史料中的“娶亲时已年逾三十”在时间上完全相符。这年,李贞28岁,佛女l6岁。

     朱、李两家的“父往子交”

据上文,李贞与佛女结婚时,其父李七三已经去世,似乎与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从未见过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朱元璋给李贞下达“令旨”“诰文”中,可找出朱、李两家竟是“父往子交”。龙凤十年(1364年),朱元璋在应天城内就“吴王”位。第二年二月,他以吴王的身份同时下达了两份“令旨”,在追封已故二姐为“孝亲公主”、封姊夫李贞为“驸马都尉、恩亲侯”的同时,对当年朱、李两家的亲密关系作了如下回忆:
皇帝圣旨, 吴王令旨。……追封故姊朱氏…… 可封孝亲公主, 宜令朱氏。准此。龙凤十一年二月。
皇帝圣旨,吴王令旨。……驸马李贞,年迨耆英,德称乡郡。修孝义于平素,联姻眷于我家。昔居里闬之时,曾有周旋之益。 笃生骥嗣,为我虎臣。……可封恩亲侯、驸马都尉。宜争李贞,准此。( 《族谱》上卷《令旨》)
对于这段“令旨”.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亦有载:“乙巳,封恩亲候、驸马都尉。”乙巳,即l365年。
这两段“令旨”,在《实录》中亦有记载.但时间放在洪武元年二月庚午,“令旨”改为“诰书”。这大约是朱元璋称帝后,令翰林院学士们对以前部分“令旨”加以补写的结果。
朱元璋在给李贞的“令旨”中,有“昔居里闬之时,曾有周旋之益”之句,说明朱、李两家曾是邻居关系,李家曾对朱家给予资助。
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璋下达了《授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李贞诰》,在诰中对朱、李两家的往事,再次提及:
驸马都尉李贞,年既老成,性唯朴直。在昔, 皇考与其慈父循良相类,意气相孚,结为姻家,其来久矣。(《族谱》上卷,《制诰》)
文献告诉我们:在李贞父亲李七三去世前,朱元璋父亲朱五四不仅就与他相识,而且俩人之间“循良相类,意气相孚”,“其来久矣”。那么,朱五四与李七三是否在“凤阳临淮之东乡”相识?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李贞父亲去世后,才来到“凤阳临淮之东乡”与佛女结婚。那么,他俩究竟在何时何地相识,而且是“其来久矣”?
有关李贞事迹,康熙《五河县志》卷二有载:“曹公城,在(五河)县治南里六十里,明初曹国公李贞避兵淮西时所筑。”同书卷四还收录了题名为《曹公城》诗一首,因印刷模糊成墨团,只能看清下面少数几个字:“□□□淮□,龙□翊国朝。鸿名县宇宙,□业在□□。□□里□□,□□□□□。□□□马志,善继有□□。”
另外在《重修安徽通志》、光绪《五河县志》中,亦有类似记载。
对于“曹公城”的记载.虽各志所记方位有异,但却指的是同一地方。根据上述记载,2009年11月6日,笔者与安徽社科院历史所刘思祥先生一同前往“曹公城”遗址考察。“曹公城”位于今五河县临北乡尤巷行政村首府墙村民组,距今凤阳县临淮镇约2.5公里。元明时期这里是钟离(临淮)、五河、虹县三县交界处,是地处要冲的交通咽喉。据当地村民说,这是李文忠的家城。城为方形,边长约250米,据说城墙在6O多年前尚有两人多高,如今己夷为平地,只有在当地村民的指点下.才能看出城墙遗址的大致轮廓。紧邻东城墙外,有座“李文忠家庙”(亦称东岳庙),上世纪50年代,庙内物品被清扫一空,“文革”期间,庙被拆除。庙下有古墓(大约是明初时期的墓葬),亦在“文革”中被破坏。如今庙、墓的遗址仍在。总体来看,从遗址上无法找到与李贞有关的实物。
这次考察,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
1.关于“曹公城”的记载,当前仅见于方志中。从现存最早的康熙《五河县志》起.就有“曹公城”的记载,今已延续400余年。虽明代唯一一部《五河县志》已佚,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推断,“曹公城”的历史可以提前到明代。
2.从方志所载的“曹公城”,到实地考察时当地民众所说的“李文忠家庙”,可以推断,李文忠家族曾在此居住过。李贞青少年时期的一段史料:“盗贼窃据城府,人民播迁,不能安业”,李贞每见家乡民众广置田宅,扩家添业,笑曰:“此何时也?愿为富家郎耶?”于是“独捐家资,椎牛露酒,会里中豪杰,为保守计”(《明太祖实录》卷一二0)—— 似乎与曹公城有关联。
3.如果说李贞的父亲李七三与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循良相类,意气相孚”、“其来久矣”的地点不在“凤阳临淮之东乡”的话,那么唯一的可能,就在“曹公城”。据朱元璋御制《朱氏世德碑》记载:
(朱初一)及卒,家道日替,由是五一公(朱元璋伯父)迁濠州钟离县,其后先考(朱元璋父亲朱五四)因至钟离同居。先伯(朱五一)娶刘氏,子四人,重一公,重二公,重三公,皆生盱眙,次重五公,生钟离;先考君(朱五四)娶陈氏,泗州人,长重四公生盱眙,次重六公,重七套皆生于五河。
从上文可知,多年来,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一直跟随大哥朱五一生活的。但为何兄弟俩在离开盱眙后,朱五一前往钟离,而朱五四却离开了大哥,来到五河,并在此生下重六、重七?只有一个原因:此时朱五四认识了李贞之父李七三,来到五河“曹公城”一带,并在此生下重六、重七;后又迁居至大哥朱五一所居的“钟离之东乡”(即“凤阳临淮之东乡”),兄弟重新相聚,并在此生下朱元璋。
上述虽是笔者的推测,却解开了三个谜团:一是朱元璋《授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李贞诰》所云“在昔,皇考与其慈父循良相类,意气相孚,结为姻家.其来久矣”;二是朱元璋御制《朱氏世德碑》中的“次重六公,重七公皆生于五河”;三是《族谱·始祖驸马都尉陇西恭献王》所载“元庚午(1330年),六二公(应为七三公)卒,奉母陈氏,迁于凤阳临淮之表乡”,并立即与佛女结婚。上述三大谜团形成了朱、李两家“父往子交”证据链。
证据链还在延续:随着大明王朝的建立,钟离先后改称中立、临淮。洪武七年(1374年),析临淮县四个乡置凤阳县;洪武十一年——即李贞去世的那年,“又割虹县南八都益之(凤阳县)”。所谓“虹县南八都”,正是元末重六、重七出生的地方,也是“曹公城”的所在地。明代以前,钟离地处淮南,从未管辖过淮河以北的“虹县南八都”。朱元璋于洪武十一年将“虹县南八都”划归凤阳县的原因是,将两位哥哥的出生地以及“曹公城”一带划归“肇基之地”凤阳,五年后(洪武十六年)朱元璋下诏:“永免凤阳、临淮二县税粮徭役”。从此,“曹公城”民众永享免除“税粮徭役”的优惠待遇,直到明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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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0 08:11:25 | 只看该作者
上述三大谜团形成了朱、李两家“父往子交”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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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4 10:35:26 | 只看该作者
李永年 发表于 2016-10-10 08:11
上述三大谜团形成了朱、李两家“父往子交”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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