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玉润
(上) 李贞(朱元璋写给他的亲笔御书中作“李桢”),是一位被明清史家疏忽的人物。《皇明世法录》说他是“农家子,无他长,独有醇谨”—— 按照现在话来说,是位没有本事的忠厚农民;清人傅维麟的《明书》亦从其说。然而,正是“无他长,独有醇谨”的他。生封“曹国公”,死恤“陇两王”。这一官位,在洪武年间只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等少数几位最顶级开国功臣才能获得,这也是人臣的最高待遇。奇怪的是,如此高官显爵,不仅《明史》未给他立传,就连明代以来诸多人物传记亦难查到他的踪影。他的事迹或附于朱元璋二姐曹国长公主之后,或隐于岐阳王李文忠传记之中。究其原因,李贞的职位并非因功而获。一是因为他是朱元璋的二姐夫,二是沾了儿子李文忠的光。因此,他的“曹国公”仅有其位,不谋其职,属于“支俸不管事”的官。 李贞的身份毕竟特殊。生前朱元璋给他数次下过“诰书”,去世后明初第一文臣李善长亲笔为他书写“圹志”;《明实录·李贞传》记录他的生平事迹文字竟达2000字以上,几乎与刘基持平;更为奇特的是,在朱元璋仅存的几件御笔中,竟有一幅是给他的亲笔御书;另外,在明清家乡地方志中亦收录了他的名字,在宗人李延基等纂修的《李氏族谱》(康熙四十三年刊本,藏上海图书馆,以下简称《族谱》)中,更是把他当作盱眙李氏家族“始祖”而排列第一。通读上述史料后可以发现,李、朱两个家族有着鲜为人知的交往,李贞对贫寒的朱家有着旧恩,对朱氏王朝的开创作过一定的贡献,并非是一位仅沾了老婆孩子光的等闲之辈。 一、四代封“王”的李氏家族 有关李氏家族的源流,《族谱》作如下概述: 先世咎繇为虞理官,以理为氏。以后,易理而李,以周之扰龙为最著。唐朝,李弼为唐高祖相封为龙居县公。宋朝,为太祖所来灭。李豫奔入蜀,车良奔于建康。其后世居濠之盱眙,到了元至正年间,李贞尚太祖高皇帝姊孝亲长公主。 上述史料对李贞家族的源流,大多是从中华民族姓氏谱(李姓)中的共同源流而略有增添,没有多少实际内容。 明朝建国之初,按规制,须对开国功臣的祖先“封赠三代”,李文忠为已故父亲李贞撰写的《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许永宁主编《明光出了个朱元璋》),记载了李贞上三代的名字: 赠高祖五二公中奉大夫、浙江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曾祖六二公资善大夫、浙江等处中书省左丞,追封临淮伯;祖七三公荣禄大夫、浙江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陇西侯。七三公就是李贞的父亲,李文忠的祖父。 《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撰写于洪武十四年。洪武三年,李文忠封为曹国公,洪武十七年三月病故,被追封为岐阳王,谥武靖。 李文忠去世后,朱元璋按例对其先人进行了追封。有两种说法,一是《明太祖实录 卷一六0所说的追封“三世”:仍追封其上三世皆王爵,妣皆王夫人。另一种说法是追封“四世”:高祖讳追封陇西王,妣林氏,陇西王夫人:曾祖讳追封岐阳王,妣蔡氏、胡氏,并岐阳王夫人;祖讳追封岐阳王,妣陈氏,岐阳王夫人。考讳特进荣禄大夫、驸马都尉、右柱国曹国公,尚今上皇帝姊曹国长公主,加封陇西王,谥恭献。(《族谱》下卷,张绅:《岐阳王家庙碑》) 之所以产生上述两种不同说法,是因为洪武十三年吏部对功先祖的追封有如下规定:“吏部奏重定功臣及常选官封赠等第,凡功臣没而加封者,公追封为王,侯追封为公,其封赠三代者,祖降父一等,曾祖降祖一等,父与子同,妻从夫贵。”然而,李文忠与其他功臣不同,他的父亲是朱元璋的姐夫,在洪武十一年去世后已被赠封陇西王。朱元璋越过李贞而“封赠三代”,其爵位不作“递降”,一律为“王 ”爵。故张绅《岐阳王家庙碑》一文中说:“呜呼,皋夔德业,初非父予之亲,方召功勋,岂有戚里之贵。李氏高、曾、祖、考,沐思九重,将相王侯,荣延四世,近代人臣有所未见!”这就是说,在明初乃至整个明代,只有李文忠一家追封上四代为“王”。 没有战功、仅以“驸马”的身份,便能够“生封公、死恤王”,在明代仅李贞一人,大约在中国历代王朝的驸马中,亦难找到第二人。 二、李贞与佛女的婚配 在《族谱》等史料中,李贞父亲的事迹很简单,只知道他叫李七三,后取名李富,娶妻陈氏,居泗州盱眙县明光集,“世有令德,笃行为善,务耕读,性孝友,公直无偏,乡里敬服,有不平事,成为主决”。在家乡是一位颇有财势的人物。联想到李贞的祖父娶有“蔡、胡”两房夫人,可见李氏应是殷实之家。李贞母亲陈氏,治家严谨,生五子,李贞为长子。 关于李贞的籍贯,一般均持“盯眙说”。其中以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中所说“世居泗州之盱眙”为权威之说。此外,尚有“临淮说”、“定远说”、“五河说”等。以“临淮说”为倒,据《大明一统志》卷七“风阳府”载:“李贞,临淮人。”《大叫一统志》所载的“临淮说”,并非空穴来风,因为《明太祖实录》中便有“(李)贞,世居泗州盱眙,后徙临淮之东乡”(卷一二0)之说。甚至在吏部的档案里,把他的儿子李文忠都说成是“临淮县人”(明吏部清吏司编:《明功臣袭封底簿·曹国公今为临淮侯》:“李文忠,原籍直隶风阳府临淮县人。”)。何乔远《名山藏·勋封记》亦云李文忠是“临淮人”。 其实,“临淮说”的背后,包涵了一段李贞与朱元璋两家之间的姻缘关系。 有关朱、李两家的姻缘,首先从朱元璋的二姐、李贞的夫人谈起,《族谱·历代合葬茔次》有载: (李贞的夫人)元配也,讳佛女,行二,生于濠粱。太祖高皇帝(朱元璋)姊,生年失纪,薨于元壬辰年,时年三十有六。子二,长失纪,次讳文忠,封岐阳武靖王。 从上文记载,可知如下信息:朱元璋二姐的乳名叫“佛女”,在姊妹中排行第二,36岁去世。关于她的卒年,有三种说法: 一是“壬辰年”(1352年)。《族谱》两次记载佛女薨于元壬辰年。其中《族谱·二世祖岐阳武靖王》说“壬辰,公主薨,王(李文忠)年甫十一”。李文忠生于1339年,他“年甫十一”时,应加上l1虚岁,当为l349年。故“壬辰年”之说有误。 二是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谓“岁癸巳(1353年),先妣去世”。按照道理说,儿子在碑文中记述母亲的年龄,应该是最准确的。但另据李文忠自撰《感怀》诗云“十一亡所恃,哀泪垂荒丘”(收于《族谱》下卷),则其母应为l349年去世。同为李文忠所述,却相差4年之久。因此亦不可信。 三是董伦奉敕撰写《曹国李公歧阳武靖王神道碑铭》,则谓“王十有二岁而公主薨”,据此,李文忠母亲应于I350年去世。另据张绅《岐阳王家庙碑》载:“公主……前陇西二十八年薨。”李贞于1378年去世,以此推算,亦为1350年。上述两文,写于李文忠刚刚去世之际。前者“奉敕”而撰,后者为李文忠的长子“王子羽林左卫指挥佥事(李)景隆与其客白范,叙王世德,嘱绅为文” 其真实性亦有权威性。因此,在以后的《明太祖实录》及明清文献关于李文忠的传记中,均以《曹国李公歧阳武靖王神道碑铭》为准,持“王十有二岁而公主薨”之说。 既然佛女于l350年36岁甍,可得出她生卒年应为l3l5~l350年。 我们再回到上文中“佛女,行二,生于濠梁”之句。这就是说,朱元璋父母最迟在l3l5年就来到了“濠梁”,在这里生下了“佛女”。 关于李贞与佛女于何年结婚,不见文献记载。但可依据如下两条史料做一推算: 史料一:《族谱·始祖驸马都尉陇西恭献王》云:“元庚午(1330年),六二公(应为七三公)卒,奉母陈氏,迁于凤阳临淮之东乡,以避乱。” 史料二:据李贞20世孙李大赉《明光岐阳李氏家族的源流与现状》一文载:“(李贞)娶亲时已年逾三十……不久,举家迁往燃灯集金桥坎,佛女即从这儿出嫁给李贞。”(收于许永宁主编:《明光出了个朱元璋》) 据考证,“凤阳临淮之东乡”与“燃灯集金桥坎”是同一地方,即今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金桥村。元庚午(1330年),李贞父亲去世时,他与母亲兄弟举家迁至“燃灯集金桥坎”,与朱元璋一家同居于此。 因此,第一条史料中的“元庚午……迁于凤阳临淮之东乡”与第二条史料中的“娶亲时已年逾三十”在时间上完全相符。这年,李贞28岁,佛女l6岁。 三 朱、李两家的“父往子交” 据上文,李贞与佛女结婚时,其父李七三已经去世,似乎与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从未见过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朱元璋给李贞下达“令旨”“诰文”中,可找出朱、李两家竟是“父往子交”。龙凤十年(1364年),朱元璋在应天城内就“吴王”位。第二年二月,他以吴王的身份同时下达了两份“令旨”,在追封已故二姐为“孝亲公主”、封姊夫李贞为“驸马都尉、恩亲侯”的同时,对当年朱、李两家的亲密关系作了如下回忆: 皇帝圣旨, 吴王令旨。……追封故姊朱氏…… 可封孝亲公主, 宜令朱氏。准此。龙凤十一年二月。 皇帝圣旨,吴王令旨。……驸马李贞,年迨耆英,德称乡郡。修孝义于平素,联姻眷于我家。昔居里闬之时,曾有周旋之益。笃生骥嗣,为我虎臣。……可封恩亲侯、驸马都尉。宜争李贞,准此。(《族谱》上卷《令旨》) 对于这段“令旨”.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亦有载:“乙巳,封恩亲候、驸马都尉。”乙巳,即l365年。 这两段“令旨”,在《实录》中亦有记载.但时间放在洪武元年二月庚午,“令旨”改为“诰书”。这大约是朱元璋称帝后,令翰林院学士们对以前部分“令旨”加以补写的结果。 朱元璋在给李贞的“令旨”中,有“昔居里闬之时,曾有周旋之益”之句,说明朱、李两家曾是邻居关系,李家曾对朱家给予资助。 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璋下达了《授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李贞诰》,在诰中对朱、李两家的往事,再次提及: 驸马都尉李贞,年既老成,性唯朴直。在昔, 皇考与其慈父循良相类,意气相孚,结为姻家,其来久矣。(《族谱》上卷,《制诰》) 文献告诉我们:在李贞父亲李七三去世前,朱元璋父亲朱五四不仅就与他相识,而且俩人之间“循良相类,意气相孚”,“其来久矣”。那么,朱五四与李七三是否在“凤阳临淮之东乡”相识?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李贞父亲去世后,才来到“凤阳临淮之东乡”与佛女结婚。那么,他俩究竟在何时何地相识,而且是“其来久矣”? 有关李贞事迹,康熙《五河县志》卷二有载:“曹公城,在(五河)县治南里六十里,明初曹国公李贞避兵淮西时所筑。”同书卷四还收录了题名为《曹公城》诗一首,因印刷模糊成墨团,只能看清下面少数几个字:“□□□淮□,龙□翊国朝。鸿名县宇宙,□业在□□。□□里□□,□□□□□。□□□马志,善继有□□。” 另外在《重修安徽通志》、光绪《五河县志》中,亦有类似记载。 对于“曹公城”的记载.虽各志所记方位有异,但却指的是同一地方。根据上述记载,2009年11月6日,笔者与安徽社科院历史所刘思祥先生一同前往“曹公城”遗址考察。“曹公城”位于今五河县临北乡尤巷行政村首府墙村民组,距今凤阳县临淮镇约2.5公里。元明时期这里是钟离(临淮)、五河、虹县三县交界处,是地处要冲的交通咽喉。据当地村民说,这是李文忠的家城。城为方形,边长约250米,据说城墙在6O多年前尚有两人多高,如今己夷为平地,只有在当地村民的指点下.才能看出城墙遗址的大致轮廓。紧邻东城墙外,有座“李文忠家庙”(亦称东岳庙),上世纪50年代,庙内物品被清扫一空,“文革”期间,庙被拆除。庙下有古墓(大约是明初时期的墓葬),亦在“文革”中被破坏。如今庙、墓的遗址仍在。总体来看,从遗址上无法找到与李贞有关的实物。 这次考察,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 1、关于“曹公城”的记载,当前仅见于方志中。从现存最早的康熙《五河县志》起,就有“曹公城”的记载,今已延续400余年。虽明代唯一一部《五河县志》已佚,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推断,“曹公城”的历史可以提前到明代。 2、从方志所载的“曹公城”,到实地考察时当地民众所说的“李文忠家庙”,可以推断,李文忠家族曾在此居住过。李贞青少年时期的一段史料:“盗贼窃据城府,人民播迁,不能安业”,李贞每见家乡民众广置田宅,扩家添业,笑曰:“此何时也?愿为富家郎耶?”于是“独捐家资,椎牛露酒,会里中豪杰,为保守计”(《明太祖实录》卷一二0)—— 似乎与曹公城有关联。 3、如果说李贞的父亲李七三与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循良相类,意气相孚”、“其来久矣”的地点不在“凤阳临淮之东乡”的话,那么唯一的可能,就在“曹公城”。据朱元璋御制《朱氏世德碑》记载: (朱初一)及卒,家道日替,由是五一公(朱元璋伯父)迁濠州钟离县,其后先考(朱元璋父亲朱五四)因至钟离同居。先伯(朱五一)娶刘氏,子四人,重一公,重二公,重三公,皆生盱眙,次重五公,生钟离;先考君(朱五四)娶陈氏,泗州人,长重四公生盱眙,次重六公,重七套皆生于五河。 从上文可知,多年来,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一直跟随大哥朱五一生活的。但为何兄弟俩在离开盱眙后,朱五一前往钟离,而朱五四却离开了大哥,来到五河,并在此生下重六、重七?只有一个原因:此时朱五四认识了李贞之父李七三,来到五河“曹公城”一带,并在此生下重六、重七;后又迁居至大哥朱五一所居的“钟离之东乡”(即“凤阳临淮之东乡”),兄弟重新相聚,并在此生下朱元璋。 上述虽是笔者的推测,却解开了三个谜团:一是朱元璋《授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李贞诰》所云“在昔,皇考与其慈父循良相类,意气相孚,结为姻家.其来久矣”;二是朱元璋御制《朱氏世德碑》中的“次重六公,重七公皆生于五河”;三是《族谱·始祖驸马都尉陇西恭献王》所载“元庚午(1330年),六二公(应为七三公)卒,奉母陈氏,迁于凤阳临淮之表乡”,并立即与佛女结婚。上述三大谜团形成了朱、李两家“父往子交”证据链。 证据链还在延续:随着大明王朝的建立,钟离先后改称中立、临淮。洪武七年(1374年),析临淮县四个乡置凤阳县;洪武十一年——即李贞去世的那年,“又割虹县南八都益之(凤阳县)”。所谓“虹县南八都”,正是元末重六、重七出生的地方,也是“曹公城”的所在地。明代以前,钟离地处淮南,从未管辖过淮河以北的“虹县南八都”。朱元璋于洪武十一年将“虹县南八都”划归凤阳县的原因是,将两位哥哥的出生地以及“曹公城”一带划归“肇基之地”凤阳,五年后(洪武十六年)朱元璋下诏:“永免凤阳、临淮二县税粮徭役”。从此,“曹公城”民众永享免除“税粮徭役”的优惠待遇,直到明朝灭亡。 (下) 四、李贞夫妇事迹 有关于李贞、佛女的事迹,《族谱》、《明太祖实录》亦有记载。 佛女,有淑厚之德,生性至孝。在家对父母“事亲以孝”、“善承旨意”,对小弟朱元璋则“抚弟以慈”。出嫁后,对公婆尤恭顺,“平居鲜御荤肉。朝起诵佛书,夜则礼北斗,以为常”。佛女是位信佛的女子,她的名字大约据此而名,是位典型的孝女、贤妻与良母。 李贞是一位重厚朴直、学行惟谨的男子汉。朱五四夫妇在金桥坎的那段日子里,生活十分艰辛,多亏了女婿李贞及佛女的资助,“虽歉不荒”。李贞的母亲性情暴烈,只要李贞稍违其意,便严加叱责。李贞是个孝子,一日,母亲进餐,他立于一旁侍食,不知因何事,其母将碗筷扔于地,而李贞连忙将食具拾起,让母亲重新用餐,“恭敬愈至”。其父去世后,他的四位弟弟再求分家。李贞对弟弟们说:父虽没而母在,现在就分财异居,难道不考虑母亲的感受吗?候老母百岁后,先人田庐,你们可以随意取之,吾不较也。说得诸弟“皆愧服”。由于有长子李贞主持家政,公正无私,按照今天的话来说,金桥坎的李家,是一个和谐、小康之家。 李贞有二男二女。长子、小女均早卒,长女嫁给了凤阳当地人,李文忠在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四。1339年,李文忠出生这年,朱元璋一家人已迁居钟离县“孤庄村”,与仍住在钟离县“金桥坎”的李家相距约40公里。至正四年(1344年)春,朱元璋父母、长兄等4人在短短的半个多月内去世。李贞夫妇是否前往孤庄村奔丧,未见史料记载。笔者认为,因路途较远,且瘟疫横行,人人自危,再加上朱家已无人前去报丧,所以李贞夫妇对岳父母的去世并不知情。另从现有文献来看,孤单的朱元璋在乡邻汪氏老母之子的陪同下,入皇寺为僧,似乎与李贞夫妇完全失去了联系。 六年后即至正十年(1350年),大祸亦突降于李家:先是李贞母亲与四个弟弟皆卒;数月后,佛女薨,“临薨之时,神识不乱,端坐而逝”,葬于金桥坎。李贞的一子二女亦卒。在短短的数年中,一个兴盛的李氏家族,只剩下李贞、李文忠父子二人。关于这段生涯,李文忠在诗中写道:家贫无束修,八岁惟饭牛;十一亡所恃,哀泪垂荒 丘……(《族谱·岐阳武靖王诗·感怀》) 最后尚要提及的是,李贞还有一位“继配陈氏”。关于陈氏的信息,《李氏族谱》、《实录》仅书其名而无任何事迹。所谓“继配”,通常是指续娶之妻,是对“元配”而言。笔者对“继配陈氏”持有如下疑点: 一是李贞与佛女结婚时,年近30,而李氏家境颇丰,为何要拖到近30才婚配?二据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载,李贞有二男二女,“先妣(佛女)生文忠兄弟二人”,而未提二女是何人所生。三是李贞的大女儿嫁给了一个凤阳人,从年龄上推算,要比李文忠长8至10岁,大女儿去世后,那位凤阳人于洪武十年被朱元璋找到,赐名“陈英”,与李贞“继配陈氏”为同姓,为何不赐名李英?笔者推断,这位“长女”应为“继配陈氏”所生,所封官职仅为“从五品”的“河南安吉卫镇抚”。 综上各点,这位“继配陈氏”很可能是李贞的元配,因不能为李氏传宗接代,李贞才续娶佛女。多年后,终因这位草根“陈氏”与皇姊佛女的地位相差太多,只能屈位改称“继配”了。 张绅《岐阳王家庙碑》载:“公主……前陇西二十八年薨。继配陈氏,封淑德夫人,亦前若干年薨。”“若干年”到底是多少年,现已无法考证,从现有的史料来看,至正十四年李贞父子前往滁州投奔朱元璋时,陈氏肯定已不在人间。 五、投奔朱元璋 就在曾经红火一时的李家“亲戚散亡”,只剩下李贞、李文忠父子二人之时,濠州城被郭子兴红巾军所占,沿淮一带战火燎原。为了躲避战乱,李贞父子听说淮东一带还是元朝的天下,便“挈家避地淮东”,“牵衣负米,饥寒逼迫,危若朝露”。李贞一家于1330年迁居于钟离县金桥坎,于1352年离开此地前往“淮东”,在此居住了23年。因此,李贞的籍贯出现“临淮”说,便在情理之中了。 一日,当李贞听说朱元璋已是滁阳城的主帅,便立即前往。趋赴途中,伏于霜雪,号泣不能行,艰苦踰月,终于在至正十四年(1354)冬月来到滁州。朱元璋《皇陵碑》记下了这段亲人相聚时的悲欢:“思亲询旧终日慨慷。知仲姊已逝,独存驸马与甥双。驸马引儿来我栖,外甥见舅如见娘……一时会聚如再生,牵衣诉昔以难当。” 朱元璋见李贞父子形如乞丐,下令“衣服供具”重新添置。见李文忠年已16,且沉毅智勇,立即收为义子,赐“朱” 姓,称“朱文忠”。李贞父子暗自庆幸曰:“吾与汝脱离祸乱得至於此,可谓再生矣!况又得所依,恩幸之厚,其何以报!”(《明太祖实录》卷一二0) 从此以后,李文忠得到了朱元璋精心培养,“靡不备至,克成文武之才”,三年后,朱元璋开始启用年已19的李文忠。一开始就让他带领自己的亲兵上阵;不久授帐前左副都指挥兼领元帅府事,节制诸将镇守严州;21岁,升为同签行枢密院事;24岁为浙江行省左丞,总制严州、衢州、信州、处州、诸全州等军事;27岁为浙江行中书省平章政事, 成为朱元璋镇守浙江一带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洪武二年,常遇春病故,30岁的他替代了常遇春,成为仅次于徐达的全军“二把手”。第二年大封功臣时,被封为“曹国公”。洪武十年,朱元璋命李善长和38岁的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大事”,掌全国的政、军、纪之大权,可谓人臣之极。 早在至正十八年,李文忠领军在浙东一带与张士诚两军对垒之时,年已56岁的李贞,往应天“就养”。在此期间, 李贞亦为军中效力两次:一是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张士诚集20万大军攻打李文忠占据的诸暨、严州,当地人大恐。危难之时,李贞亲自权掌军务,令文忠引兵出击,大败敌军,民众得赖以安全。二是至正二十六年十月,李文忠攻打桐庐,将所俘虏的守关之卒,送居严州。俘卒见严州城守军皆去打败,城内防守空虚,便萌生叛志。这一切均被李贞察觉,以“飨其众”之名将众俘虏灌醉,悉擒之,械送于应天,朱元璋大喜。 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张士诚发20万大军攻打诸暨、严州,被李贞李文忠父子击败的消息传到应天,朱元璋不禁想起已经过世15年的胞姐佛女,于是以吴王的身份,下达了令旨,追封故姊为“孝亲公主”,封姊夫李贞为“恩亲侯、驸马都尉”。 洪武三年六月丙寅,朱元璋下达了封二姐为“陇西长公主”的制书:“皇姊孝亲公主,以淑厚之德,孝于亲,抚于弟,今朕有天下,而吾姊不逮……可加封陇西长公主。”洪武五年十二月丁酉,又加封为“曹国长公主”:“皇姊陇西长公主,秉淑厚之德,事亲以孝,抚弟以慈。今朕有天下,而吾姊不逮……有子文忠,又能佐朕平定天下,得封曹国公。理宜进封,以示褒显。可加封曹国长公主。”(《族谱》上卷《令旨》)朱元璋在三次加封二姐的同时,对李贞亦三次加封。第二次加封约在洪武三年,由“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升为“荣禄大夫驸马都尉”,官至一品。第三次是在洪武五年十二月丁酉,诰文曰:“驸马都尉李贞,重厚朴直,自壻我家,孝行惟谨。不幸皇姊早世,携其幼子从朕于起义之日……今子文忠,又能佐朕平定天下,受封曹国。理宜进封,以示褒显,可特进荣禄大夫、驸马都尉、右柱国、曹国公。”(《明太祖实录》卷七七) 朱元璋二姐佛女先封“孝亲公主”,再封“陇西长公主”,最后被封为“曹国长公主”;二姐夫李贞先封“镇国上将军驸马都尉”,再封“荣禄大夫驸马都尉”,最后又加爵“右柱国、曹国公”。这在明代公主驸马官职史中“三次加封”,是绝无仅有的。尤其是李贞,他于洪武五年就被封为“曹国公”,成为大明王朝第5位封“公”者,竟早于汤和达6年之久。驸马封“公”者,明代仅李贞一人。究其原因,除子贵父显外,佛女的“事亲以孝、抚弟以慈”,李贞的“昔居里闬之时,曾有周旋之益”,无疑亦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李文忠占据杭州后,李贞便在杭州住下来。洪武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夜,朱元璋忽做一梦,梦见自己的父母于平昔破旧的家舍中,李贞亦在其间,朱元璋顿时号啕大哭,醒来方知是梦。第二天清晨,他立即遣内官前往杭州探视。七月十四日,内官回话,驸马安好,朱元璋这才放心。当日,朱元璋亲笔写下了致驸马李贞(桢)手书。时隔近六个半世纪,这份手书完好无损,是朱元璋留下为数不多的墨迹中的其中一幅。 洪武三年,李贞已年近七十,朱元璋“欲朝夕见贞”,于正月甲辰下令在南京西华门玄津桥之西,“命建驸马都尉李贞第”,召李贞在新第居住,“敕免常朝,赞拜不名”。朱元璋还亲自来到李贞府第锡宴,皇太子朱标暨诸王亦常往存问,如此恩典,使李贞跼蹐不安,他常以手拊心曰:“恩义深重,言莫能报。” 洪武五年正月,朱元璋令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征西将军,分三路大军北伐元蒙。不料逾五月捷音未至,朱元璋召李贞吐露自己的担忧。李贞便安慰说:陛下洪福齐天,海内尽归职方,元朝余孽,假息沙漠,不足忧也。捷音不久将至,请勿圣虑。未几,李文忠果奏凯而还。朱元璋再次亲往李贞府第锡宴,为外甥的平安而欢愉,并下令给予封赏。李贞上表,坚辞禄赐。表曰: 臣生长田畴,服勤稼穑,惟知食力,何望显融!初年,特蒙仁祖皇帝不以臣之庸愚,俾居子壻之列,久在侍下,抚教之恩,思之无穷,报之罔极。继而中原兵起,室家无存……臣之父子幸遇圣明,脱涂泥於袵席,济垂绝而更生,收养掖庭,待以肺腑。臣之幼子文忠……禄食一品,位列上公。下至愚騃小孙景隆,亦叨职于侍卫,衣冠焜燿於三世,恩泽滂沛于一门。揆今食禄之家未有过於臣者。缅思往时之艰苦,岂思今日之荣华!尺寸丝毫莫非帝力。陛下怜臣之老,赐以免朝,悯臣之愚,待以殊礼,屡蒙车驾之幸临,时沐皇储之眷顾,宠锡每颂於天府,爵禄复厚於子孙。恩意之隆,言辞莫罄……臣每存知足之戒,恒切盈满之惧,臣之俸禄在所当辞……(《明太祖实录》卷一二0) 李贞上述话语,是对朱、李两家世代交往的概括,也是出自肺腑对朱元璋多次恩赐的感激之辞。洪武十一年三月,李文忠扈从秦王、晋王之国,至六月方还南京。不料仅5天后,李贞得疾忽不能言。朱元璋立即亲临其第问疾,拉着李贞的手问:“还识朕否?”李贞只能仰哭以对。朱元璋亦洒泣呜咽不止。这也是朱元璋与李贞的最后一面。朱元璋还宫后,常派中使问候。是年十月庚戌(11月1日),李贞薨,享年76。朱元璋辍视朝三日,车驾临奠,追封李贞为“陇西王”,谥恭献;十二月庚申,葬于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从曹国长公主兆。发引之日,朱元璋站在南京西城楼上,目送灵柩出城。 六、李贞夫妇的墓葬 李贞去世后,“从曹国长公主兆”,关于曹国长公主墓地,前文有述,葬于“钟离县燃灯集金桥坎”,为何又变成了“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这里有一段佛女改葬的插曲。 吴元年(1367)九月,张士诚被灭,取得统一全国的胜利之日在即,李贞父子常痛公主早薨,生前禄不待养,死后“灵柩犹在浅土”,于是在平定浙江后,要求回老家对母亲的坟墓加以改葬。朱元璋亦对二姐思念不已,下令有司,改葬时一切按公主葬礼制度。李文忠在礼官们的陪同下,来到钟离县燃灯集金桥坎,“望见茔冢,下马徒跣,括发擗踊,如初丧时”(《族谱》下卷,张坤《岐阳王家庙》),将葬于“金桥坎”的母亲“还葬于先陇”——“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今称“明光市明东办事处东部大李村口”)。这次改葬,李贞因身体不适之故而留在杭州。朱元璋得知李贞思念佛女,“形於梦寐”,便经常派人问候。 李文忠为何要将母亲的坟墓从“金桥坎”迁至“明光集”?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要“还葬于先陇”。那么,“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果然有李贞的“先陇”——先祖的坟墓吗?笔者有两点疑问: 其一,朱元璋称帝后,不仅在凤阳、泗州先后为自己的先祖建造陵园,还下令开国功臣们在家乡营建祖茔,以行孝道。洪武二十三年四月丁亥,朱元璋下令,赐宋国公冯胜、江夏侯周德兴、永平侯谢成、定远侯王弼、会宁侯张温、武定侯郭英、江阴侯吴高、鹤庆侯张翼、崇山侯李新、安庆侯仇正、南雄侯赵庸钞各二千锭,令建先茔神道碑。仅凤阳县就有如下开国功臣建造了祖坟:徐达、汤和、郭英、耿炳文、刘谦、赵德胜、王志等。 根据李贞、李文忠父子的地位,完全具有在家乡营建“先茔”的资格与条件,但是翻开明清泗州盱眙方志,在盱眙境内仅有祖陵、扬王坟、太原长公主坟、曹国长公主坟,却找不到李贞的祖坟。可见这里的“先陇”,与李贞的上三代无关。 其二,据《族谱》记载,李贞是盱眙李氏家族的“始祖”。所谓“始祖”,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仪礼.丧服》:“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郑玄注:“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 既然《族谱》记载李贞是盱眙的“始祖”,因此就可以断定,李氏自李贞开始才定居于盱眙县明光集。 或有问曰:是否因为李贞有着“陇西恭献王、驸马都尉”的高贵身分,才将他奉为“始祖”?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洪武十七年李文忠去世后,朱元璋在追封李文忠为岐阳王的同时,亦赠封他的高祖、曾祖、祖父均为岐阳王,与李贞同爵,没有地位高低之分。 正因为李贞的先祖不是盱眙李氏家族的“始祖”,所以就出现了前文所说李贞的籍贯有盱眙、临淮、五河、定远之说。另外,一则史料把笔者的思路打开:渔户李贞,上姊夫也。上姊没,(至正十四年冬月)贞挈其子保儿来见……(朱元璋)问贞:“何蓝缕如此?”曰:“因渔(鱼)课重耳。”(《皇明小史摘抄.曹国公》;另参见朱启铃署检:《岐阳世家文物考述.李文忠集传附李贞事迹》)如果李贞祖先为渔户属实的话,这一职业的流动性很大,不可能长期定居在一个地方。这样,李贞的籍贯有盱眙、临淮、五河、定远之说,以及靠近淮河的曹公城,便迎刃而解了。 那么如何解释李文忠《先考陇西恭献王圹志》中所说的李贞“世居泗州之盱眙”?所谓“世居泗州之盱眙”,是泛指盱眙县的李氏家族。而具体到李贞这一支脉,却在盱眙、定远、五河、临淮一带围绕淮河、池河水系而不断流徙。直到李贞这一代才定居于盱眙明光集。至于“还葬于先陇”中的“先陇”,应指整个盱眙李氏祖先的发脉地。 李贞的坟墓位于今“明光市明东办事处东部大李村口”。该墓在“文革”中遭到破坏。1969年2月,安徽省考古所吴兴汉、张道宏二人对该墓进行了清理,该墓是一座拥有一个前室、两个后室和拱形顶的砖室墓。西后室是李贞的置棺之处,但棺木及骨骼已腐朽无存;东后室内发现残朽的棺木两块,未见遗骨,却发现玉碑一块,书“吴孝亲公主朱氏之柩”。玉碑宽6厘米,通高20.6厘米,厚1.4厘米,现藏安徽省博物馆。由此可以证实,东后室应是朱元璋二姐佛女置棺处。 李贞坟墓的发掘,解决了如下4个问题: 1、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吴王朱元璋下达令旨,追封二姐佛女为“吴孝亲公主”。吴元年,李文忠将母亲的坟墓从“钟离县燃灯集金桥坎”迁至“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时,佛女仍为“吴孝亲公主”。之后,朱元璋于洪武三年、洪武五年先后追封二姐为陇西长公主、曹国长公主。从墓葬中仅发掘出“吴孝亲公主朱氏之柩”玉碑来看,说明自吴元年佛女迁葬后,其墓室再未动过。 2、《实录》所载,李贞去世后,“葬于盱眙县灵迹乡斗光山之原,从长公主兆”。“从”,在此当“从属、次要”解释。这就是说,李贞并不是墓主。明代规定,公主驸马坟墓均以公主封号作为坟名。故此坟称“曹国长公主坟”。另外,明代以“左”为上。根据此墓的形制,朱元璋的二姐曹国长公主的墓室居左(东),为上;李贞的墓室居右(西),为下。此墓的名称,在明代称“曹国长公主坟”,后俗称“曹姑坟”。因此,有人把李贞当作“墓主人”,提法不妥。 3、据《族谱》载: 赐地凤阳府盱眙县灵迹乡合葬茔图: 始祖妣孝亲曹国长公主朱氏 始祖陇西王 始祖继妣、封淑德曹国夫人陈氏 上文有“合葬茔图”之说,且又将李贞夫妇3人排列在一起,从而给人们造成如下感觉:李贞夫妇3人合葬在一起,只不过在名分上有上下之分。 “曹国长公主坟”的发掘告诉我们,李贞的“继配”、“淑德夫人”陈氏并没有与李贞合葬在一起。这大约与明朝的礼制有关,因为该坟称“曹国长公主坟”而非李贞墓,而作为一位“继配”、“淑德夫人”的命妇,是没有资格葬于皇家公主坟中。 4、曹国长公主坟虽建造工程较大,但葬品十分简单,反映出李贞生前十分俭朴。李贞生前曾说过:“人之生世,贫贱富贵当不改所守,一旦富贵而忘贫贱,君子不为也。平生衣取适体,食惟适口……或奉养太丰,辄不自安,召子孙集於前,恳恳言未遇时事以晓之曰:吾家素凉薄,叨沐上恩,以至於此。虽日日羙食盛馔,何患不继。然奢靡之事,吾性所不喜也。今上方以勤俭化天下,吾为戚里之长,苟为奢靡,何以劝率家人?”(《明太祖实录》卷一二0) 仅从墓葬而言,李贞言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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